今日小寒|你知道小寒三候吗?******
作者:杜传耀
小寒,2023年的第一个节气,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3个节气,冬季的第5个节气,干支历子月的结束与丑月的起始。斗指癸,太阳黄经为285°,于每年公历1月5-7日交节。它与大寒、小暑、大暑及处暑一样,都是表示气温冷暖变化的节气。
小寒天气特点
对于小寒,《群芳谱》有言:“冷气积久而为寒,小者未至极也。”也就是说,小寒是冷气长期积累的结果,但寒冷的程度还未到极致。在小寒时节,太阳直射点还在南半球,北半球的热量还处于散失的状态,白天吸收的热量还是少于夜晚释放的热量,因此北半球的气温还在持续降低,寒气继续积累。
从字面意思看,小寒好像是没有大寒冷。但根据长期的气象记录看,在北方地区,一般是小寒节气要比大寒节气冷,但在南方大部地区来说,是大寒节气要比小寒节气更冷。在北方地区流传着“小寒胜大寒,常见不稀罕”的说法。也就是说,在北方,小寒节气比大寒节气冷很常见,并不稀奇。中国南北地区的气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望月婆罗门·元夕》中有言:“小寒料峭,一番春意换年芳。蛾儿雪柳风光。”小寒时节既是冬季的尾声,又是春季的前奏,再过半个月,即到春节。虽天地间仍是一片雪柳风光,但此时大地阳气已萌发,春暖即将悄悄来临,正所谓“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小寒三候
一候,雁北乡。古人认为,大雁是一种随阴阳迁徙的候鸟。小寒节气,虽北方还是一片白雪皑皑,但它们已经感知到阴阳的顺逆变化,准备开始向北迁移。
二候,鹊始巢。此时北方到处可见到喜鹊,古人认为喜鹊能感知阴阳,识别星象,随着阳气上升,喜鹊感知到阳气,识别到星位,便开始筑巢,准备孕育后代。
三候,雉始鸲。《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记载:“雉,文明之禽,阳鸟也;雊,雌雄之同鸣也,感于阳而后有声。”古人发现,雉每年到小寒节气,就会感到阳气,雄雌同鸣。
小寒农事
我国南北跨度大,存在明显的天气差异。在北方,天气寒冷。大部分地区田间已经没有太多的农活,主要任务是在家做好菜窖、畜舍保暖,造肥积肥等工作。
在南方,天气相对暖和。要给小麦、油菜等作物追施冬肥,海南和华南大部分地区则主要是做好防寒防冻、积肥造肥和兴修水利等工作。小寒、大寒是一年中雨水最少的时段。
小寒习俗及养生
小寒节气习俗。在该节气,南京人一般会煮菜饭吃。一般是将矮脚黄青菜、咸肉、香肠或板鸭丁与糯米同煮,再配上一些剁碎的生姜,十分鲜香可口。广州人在该节气早上习惯吃糯米饭,糯米饭里面除了糯米,还会加入一些香米,并配上切碎之后炒熟的腊肠和腊肉,再点缀些香菜、葱花,吃起来特别香。
小寒节气养生。小寒节气,天气寒冷,应注意补充热量,多吃羊肉、鸡汤、鸭肉等温热食品,少食黏硬、生冷。这个时节在生活起居方面,宜早卧晚起。常言道“睡个好觉,胜过补药”,冬季昼短夜长,故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谚语有:“冬天动一动,少闹一场病;冬到懒一懒,多喝药一碗。”在冬天要多进行户外运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免疫力,但此时的锻炼宜以舒缓运动为主。还需特别注意对头部和手脚的保暖。外出需戴好手套和帽子,减少寒冷对头部和手的影响。小寒前后强冷空气及寒潮活动频繁,易造成温度、湿度等气象要素的剧烈变化,人们往往难以适应而爆发各种疾病,要注意防范。
作者系北京市气象探测中心(北京市观象台)高级工程师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