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瞄准”促消费 哪些行业会出现报复性消费?******
中新经纬1月6日电 (孙庆阳)2022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
多地出台政策积极促消费
近段时间,地方两会密集召开,安徽、山东多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促消费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广东、青海也出台了促进消费的多项政策。为何多地拼经济,重点“瞄准”促消费?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投资、外贸、消费是拉动中国经济高速运行的三驾马车,在整个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较大的情况之下,外贸要实现大的增长是比较难的,而相比投资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在消费。”
当下,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促进消费的红利性政策。朱丹蓬预计,随着这些政策进一步落地,对于整个中国的消费来说有着非常大的拉动作用。
财经评论人谭浩俊进一步详细解释,由于出口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加大了对中国企业的限制力度,出口的难度将越来越大;这些年中国主要是靠基建投资、民生投资等来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没有让经济出现明显下滑。
谭浩俊认为,目前,消费的潜力是最大的,具体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消费市场在疫情影响下一直比较低迷,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一直没有发挥起来。随着疫情政策的调整,消费应当成为经济增长最重要因素之一。第二,消费活力是最容易激发出来的一项投资增长手段,疫情政策的调整对消费潜力的挖掘,形成了非常好的市场环境。因此,消费作为地方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考量是完全应该的。第三,消费拉动可以出台很多具体的政策,如家电下乡、汽车下乡、鼓励汽车消费等。
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认为,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下外需萎靡,需重点发力内需,而内需中消费最具弹性和潜力。特别像出行和线下类,均在疫情防控期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制。“疫情防控方案大幅调整后,对于消费市场最大的干扰因素已消除了。”
付一夫强调,客观来讲,政策调整对消费市场恢复或提振回暖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促进作用,特别如旅游、餐饮、出行等;另一方面,政策特别重视促进消费,可以设想后续会在消费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
哪些行业会出现报复性消费?
那么,各地区和行业在促进消费方面有哪些特点?哪些行业会出现报复性消费?对此,谭浩俊表示,消费在这三年受到很大压制,无论是传统消费,如餐饮、电影、娱乐,都可能出现报复性现象。
目前,海南等地的宾馆、饭店都出现了一房难订的现象,平台的订票率也非常高。谭浩俊预计,旅游消费或会成下一步消费启动的重要方面。
住房消费也有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经济增长的重要推手。住房消费市场的低迷已持续多年,疫情得到控制后,住房消费也可能在刚需和改善性消费增加下出现反弹。
不过,谭浩俊强调,恢复的关键还要看开发商能否降价。如果2023年消费启动得好,不仅消费本身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会越来越大,同时也可以对企业的生产性投资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消费市场好→产品销售好→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形成良性循环。生产性投资增强,将带动就业和居民收入,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的兴旺。”
从各地促消费政策来看,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一些地方甚至针对消费场景打造手电经济、夜间经济等,以及围绕春季新年举办特色的促销活动,表现更加多样。付一夫表示,综合来看,各地的促消费政策是全方位的,在想尽办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这套消费组合拳还是挺漂亮的。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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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