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的南沿江铁路江阴站。 泱波 摄
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3年,江苏省要进一步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全年江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002亿元,同比增长10.7%。预计建成综合交通网络约2860公里,加快构建“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做强双向开放枢纽。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自古以来,凭借长江、淮河、大运河等河流穿省而过的优势,江苏航运发达,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截至2022年底,江苏全省干线航道达标2488公里,千吨级航道连通85%左右县级及以上节点。
2023年,江苏省将完成水运建设投资183亿元。计划统筹推进城乡互联互通现代水网建设,优化提升内河水运设施网络,加快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工程,开工建设宿连航道二期工程,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除了道路更加通达,江苏省也在思考如何“走得更好”。2020年国庆假期,江苏高速服务区一度“火出圈”。在服务区里,旅客们可以逛园林、看电影、购物。江苏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还会定期举行服务区之间的厨艺比赛,“高速旅游长廊”的不断延长,带动了江苏美食“出圈”出彩。
江苏省政协委员、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计划处处长尹红亮介绍,2023年江苏将加快构建“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做强双向开放枢纽。条条大路通江苏,江苏货物运四海。“走得更远”一直是江苏的目标。
如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转型升级。 泱波 摄近三年来,江苏开行的中欧(亚)班列开行数量、密度不断增大。据南京海关统计,2022年,江苏中欧(亚)班列共开行1973列、搭载标箱14.21万箱,同比分别增长9.6%、11.5%,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江苏省政协委员、民盟江苏省委会委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朱晓宁建议,将中欧班列延伸为多方向的国际班列,持续挖掘沿线国家“新奇特”商品,搭建洽谈平台,鼓励更多优质商品引进来,优化进口大宗商品通关、监管新模式,创新国际进口贸易机制,降低货物入境运输成本,从源头扩大回程货源。
除此之外,江苏还追求“走得更高科技”。2022年,江苏省提出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与创新链,落地一批车路协同应用服务和自动驾驶典型场景,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行业引领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车联网基础设施实现跨区域规模覆盖。
根据工作计划,江苏省2023年将大力推动无锡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江苏省人大代表、T3出行首席执行官崔大勇表示,公司作为江苏本土企业,正在智能网联、智慧交通、数字科技、自动驾驶等维度持续发力,目前已在苏州从事路测及商业化运营模式的探索,并为自动驾驶国产化提供出行场景和数据。他希望能够携手更多整车制造企业、科技企业等,共同打造国家级数字智慧出行平台,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为江苏出行产业链现代化布局作出贡献。(完)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光明网 出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