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归元庙会”启幕 呈现非遗文化盛宴******
中新网武汉1月31日电 (武一力 虞倩雯 石琴)灯笼高高挂,大鼓声声响,高龙齐舞……第二十一届“归元庙会”31日在武汉市汉阳区远洋里广场开幕。众多市民游客前来逛庙会、品民俗、赏歌舞,体验热闹的“年味”。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高龙表演 张畅 摄记者当日在“归元庙会”现场看到,本次庙会将“逛、赏、品、尝、购、娱”等各类体验融为一体。舞狮、采莲船、腰鼓等民俗表演,单车杂技、滚铁环、高龙等“神功绝技”为市民带来视觉盛宴。本次庙会还设立了“非遗集市”,剪纸、汉绣、糖画等传统手工艺项目,尽展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传统民俗表演 张畅 摄活动中,汉阳高龙省级非遗传承人李光明展示了高龙技艺。他双膝跪地,将用额头托起近5米高的龙头,坚持七八分钟不倒,身子随着锣鼓声富有韵律地抖动。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舞龙表演 张畅 摄李光明介绍,汉阳高龙已经有千年历史,他所在龙阳村是高龙的流传地之一,舞龙是当地每年春节的祈福仪式。“在庙会上表演高龙,希望更多人了解这项传统民俗活动。”他说。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非遗集市” 张畅 摄本次活动由中共汉阳区委员会、汉阳区人民政府主办,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汉阳区建桥街办事处承办。“归元庙会”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一代代武汉人的记忆。(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